English

书店抄书行得通吗

1998-11-17 来源:生活时报 本报记者 蔡文清 我有话说

众所周知,书店是用来卖书的,但只对书中一部分内容感兴趣而不想买下这本书时,能否在书店内对这部分进行抄录。近日,读者程先生向本报反映,称其在北京市朝阳区劲松书店购书时,因营业员不让其对书的某些内容进行抄录而发生不快。同时他提出一个问题:书店为什么不让读者抄书。

劲松书店的胡升星先生谈了他的看法,他说就目前书店自身的情况不欢迎这样的行为。他解释说,劲松书店店面较拥挤,根本不可能为顾客提供桌椅板凳供其阅读抄录,而让读者站着抄书也是不人道的;另一方面,在长时间阅读特别是抄录时,一般人会不由自主地将书卷起来,这样势必影响书的外观,最终可能造成该书的积压。胡升星强调,书店是追求效益、讲究利润的,如果因某些顾客的不道德行为而对书店效益产生影响,恐怕是不合适的。

记者提醒他,是否程姓读者觉得自己很爱护图书,没有把书卷或窝起来而影响书的外观。胡升星说,请这位读者做一个试验,一本崭新的书在经过若干次翻阅后不论多么爱护,肯定会在外观上有所改变,更何况不是每位抄录图书读者都能精心对待这些新书。

“正因为我们没有配备起相应的监控设备,不能对每位顾客的购书过程进行监控,所以我们的营业人员为了不影响书店正常的营业秩序只好制止顾客的这种抄书行为。”胡升星先生谈及此事时语气严肃。而且他强调当时接待这位顾客的营业员是位优秀共产党员,应该不存在什么服务态度的问题。

劲松书店隶属于北京市新华书店,该店的毕女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态度鲜明地说:书店不同于图书馆、阅览室,不欢迎不提倡在书店抄书的行为。据毕女士介绍,北京市新华书店下属的各个书店都属于微利企业,每家新华书店的店面都较小,根本不可能为顾客提供供其阅读抄录图书所使用桌椅的地方。此外公办的书店特别是王府井外文书店这样的知名书店顾客都非常多,很难想象一名顾客能够置拥挤的店堂环境于不顾专心致志地昂然在那儿抄书,就是他想那样,拥挤的人流早把他冲散了。毕女士强调,新华书店不像某些所谓“学者书店”的民营书店,推出些新颖的东西招徕顾客,新华书店自建立以来几十年,从没有给顾客准备椅子,而国家对新华书店有利润要求,所以书店不得不考虑效益。

新建不久的北京图书大厦以其优良的购书环境与完善的服务设施在广大读者中享有很高的口碑,记者请该大厦机关服务部的李女士谈谈她的看法,她讲在他们这里抄书虽然不提倡但也不可能去禁止,工作人员一般会在抄书者折卷图书或对其它顾客造成影响的情况下对其进行提示。不过,李女士补充,由于现在书价较贵,为了保证店里“零库存”目标的实现,对这种有损图书外观质量的行为也比较反感,她说,若一位顾客长时间地抄一本书而并无购买的意思,工作人员应该前去提醒。

对此观点,新华书店总店经理办公室的张先生也持有相同意见,他说,在书店里为了确定购买意向而对书进行大体的翻阅是允许的,短时间的抄录也是可行的,但若因顾客抄录而影响了书店营业秩序以致妨碍他人购书就是不应该的行为。他解释道,早在80年代,新华书店就给其工作人员发过一本服务手册,要求工作人员尽可能地对顾客提供咨询、售后等服务,但对顾客兀自抄书的行为是否该禁止没有明确要求,但这不等于说这种行为就是合情合理的。张先生在谈话中多次谈到,作为行业老大,新华书店应该在服务方面走在全行业前列。

有些书店还是允许读者抄书的,而且有的还为其提供复印书,只收取廉价的复印费,张先生说新华书店不一定非要以这样的措施来吸引顾客,作为老牌子,新华书店在全国读者心中的地位不是其它书店在短期内能取代的。关于这样做是否涉及到版权问题,张先生解释说,一本书正式出版与读者见面后,它的作者已通过版税取得了其合法利益,书店将其买来从事出售这样的行为完全是书店自己的事,与原作者没有任何关系,因此顾客在书店抄录、复印图书丝毫不涉及版权。

平心而论,记者也是一名图书的消费者,也常常光顾这样那样的书店,在领略过某些学者书店宽松和谐的购书环境后也对一些国营书店拥挤死板的购书程序产生过疑问,书店里是否可以抄书,恐怕每位爱书人都希望能得到肯定的答复,但经过探讨,记者发现,这个问题并非如此简单。也许让我们期待所有书店的硬件条件都改善的那一天吧。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